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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昌市秭归县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公告
2024-08-19 15:23:33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保障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政策落实,根据《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国发〔2013〕42号)、《湖北省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鄂政发〔2014〕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措施》(鄂拥办文〔2023〕5号)、《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有关要求,结合秭归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面向驻秭部队随军家属开展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个主管部门1个事业单位,1个岗位,共招聘2人。详见《2024年秭归县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对象为经师(旅)级以上部队机关批准随军,且未经政府计划安置的驻秭部队随军家属。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秭归县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

  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已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编制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8月27日上午8:30-12: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红底免冠1寸登记照片2张,《2024年秭归县事业单位面向随军家属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及岗位要求所需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武部报名。

  3.资格审查由县人武部会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进行,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4.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到《岗位表》规定的1:3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经人社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

  (二)考试安排

  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评定由军人综合评定、笔试和面试组成。

  1.军人综合评定。

  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办法》(宜人社发〔2024〕3号),由驻秭各部队初审后报县人武部评定。

  2.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文学等。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0分(含40分),未到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40%与军人综合评定成绩30%之和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商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经人社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并发布公告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