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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遵义市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9 15:24:06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绥阳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拟面向全县范围公开选调3名素质过硬、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的人员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1.绥阳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2.绥阳县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3.绥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绥阳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其中,绥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管理岗位仅限执法系统内部人员调入。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过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热爱农业农村工作;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4.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符合绥党办发〔2021〕26号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本县内未满首聘服务期的;

  2.县内调动调入新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二年的;外县调入我县工作服务年限不满三年的;

  3.不符合选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7.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选调的;

  8.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10.在意识形态领域方面给本地区、本单位(部门)造成负面影响的。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择期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10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绥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股(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四楼)。联系人:许有华,联系电话:17785266188。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持报名表(报名表需1寸蓝底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上述证件均需复印件一份),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的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在规定日期内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表自行下载(附后)。

  (三)资格初审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公布。

  (四)考试

  本次选调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大于30:1的,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计划比例3:1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小于或等于30:1,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小于3:1的,取消本职位选调。

  笔试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质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