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莆田市城厢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编外合同教师招聘方案(266名)
2024-08-19 15:39:23   地区:福建   浏览:0

  (三)岗位选择: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学科报名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并适时进行岗位选择(具体以网上发布时间为准)。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是否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以及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2.考察办法:考察由城厢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补充招聘:第一轮招聘岗位未招满、选岗后因各种原因放弃以及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等而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将组织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由各有关学校自主招聘,招聘方案另行制定,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四、聘后管理

  (一)劳动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编外合同教师签订劳动合同。第一轮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第二轮补充招聘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由双方约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人事代理

  城厢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配合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办理人事代理,参照在编教师做好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资等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考核奖惩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在编教师考核办法制定编外合同教师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其中考核优秀比例参照在编教师优秀比例执行,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结果于当学年度报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备案,并作为续聘劳动合同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编外教师年度考核,实行三年一聘制度。视学校编制情况仍需保留部分编外合同教师的用人单位,三年年度考核总成绩在所在学校全体教师排名60%(含)以内方可续聘,达不到的予以辞退。

  (四)职称评聘

  编外合同教师的职称纳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区人社局根据各学校的编外合同教师人员数,参照本校在编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编外人员岗位职数,编外教师岗位职数实行单列管理。编外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和评审同样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42号)等文件执行。

  (五)继续教育

  编外合同教师在继续教育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参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的管理,不断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学历层次、师德修养和教学水平,完善编外合同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编外合同教师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