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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源连平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24名)
2024-08-15 11:52:54   地区:广东   浏览:0

  (2)国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在报名表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4.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8月19日)以前取得。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计算。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应报请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考试主要测试卫生类基础知识。

  2.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中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依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的有关规定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以及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的结果,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