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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普安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40名)
2024-08-15 16:45:39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按上述方式进行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8月22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4)2019年8月22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选聘单位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政审结论。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政审考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八、公示和选聘

  1.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普安组织工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六部门联合审核,由街道党工委组织选聘人员以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并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