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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西南普安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40名)
2024-08-15 16:45:39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意见(试行)》(黔组发〔2022〕17号)和州委组织部印发的《黔西南州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州组通〔2022〕32号)精神及《中共普安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普安县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普组通〔2022〕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选聘岗位详见《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8月 22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止2024年8月22日)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2019年8月22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但要确保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符合条件的特殊对象年龄放宽具体年限以国家、省、州相关文件为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高校毕业生;

  (8)截止2024年8月22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9:00--24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lexam.com:26678/puan2024/),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