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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公告
2024-08-12 16:46: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等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赣榆区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赣榆区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下载。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列入江苏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无《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和《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13号)等文件明确规定的违约情形。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3日-8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306号北二楼)报名。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63658。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4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名表》原件(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填写,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定向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除外)、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