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枣庄薛城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简章(104人)
2024-08-10 11:22:13   地区:山东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社区专职工作力量,切实加强薛城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薛城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2024年薛城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104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薛城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招录人员要求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以后出生);定向招录岗位除外。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学历证书须于2024年8月7日前取得。

6.具有枣庄市薛城区户籍(拥有薛城区陶庄镇、邹坞镇、临城街道、常庄街道、沙沟镇、周营镇、新城街道所辖村<社区>户籍),且需在2024年8月7日前取得;定向招录岗位除外。

7.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8.笔试成绩加分条件:对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笔试成绩加8分。以上资格需在2024年8月7日前取得。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将相关证明材料于2024年8月13日9:00至2024年8月15日16:00上传至报名网站,组织专人进行审核,逾期未通过审核的不予采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

9.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8)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9)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6:00

网上查询时间:2024年8月13日10:00至8月16日24:00

报名网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ueche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录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该报告可通过https://www.chsi.com.cn)获得、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岗位的需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持有相关加分政策人员须同时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