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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玉州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202人)
2024-08-09 12:42:34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适应玉州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实玉州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名,其中初中教师18名、小学教师179名、幼儿园教师5名。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条件

  1.年龄、户籍、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教学经历等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2.岗位序号1-26的岗位,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3.岗位序号27-33的岗位,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经历,且符合《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关条件者均可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玉州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玉林市玉州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玉林市沿江南路1号)

  (三)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经现场审核合格,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审核结果。

  (四)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应聘人员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供审核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原件当场退还,收复印件。)

  1.报名表。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下载《2024年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标准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提前如实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5.职称资格证(仅岗位序号27-33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6.教学经历证明(仅限有教学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在玉州区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在其他县(市、区)公办学校任教的人员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及劳动协议书(或合同);在民办学校任教的由任教学校出具证明及劳动协议书(或合同)。教学经历造假的,除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外,五年内不得参加玉州区教育系统招聘,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不予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