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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公告
2024-08-09 14:45:38   地区:辽宁   浏览:0

  报名时即领取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同时作为参加面试的准考证使用。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认定。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1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需携带: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原件。

  4.笔试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包括生理、解剖、诊断),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3.面试规则: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取。

  2.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1.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bx.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需明确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年限为5年),并办理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2.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