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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沈阳市辽中区总工会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8人公告
2025-09-01 16:40:08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提升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根据工会工作发展需要,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8名,主要从事我区下属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职工权益维护、职工服务帮扶、职工文化活动开展等相关工作,具体岗位分布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和心理素质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 45 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岗位要求:

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活动组织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需要经常下基层、值班。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工会社会化工作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

1.本次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录用。

2.本次招聘将进行全程监督及审查,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扰乱招聘秩序、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公告发布渠道

1.辽中区人民政府官网;

2.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3.辽中区总工会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7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相关网站,在本次公告发布页面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与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形成压缩包,发送至lnjhrlzyfwgs@163.com,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

3.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附照片底色无要求);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后上传);

(3)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上传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5)报考岗位4需上传退役军人证件;

(6)上传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

(三)报名缴费

1.缴费对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公示及短信通知,未通过初审者无需缴费)。

2.缴费标准:本次招聘报名费用50元/人。

3.缴费方式:线上缴费(请备注岗位、姓名及身份证号,否则视为无效缴费。)

对公账户名称:辽宁近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2MA10Q7YJ1U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号:21050154000800001457

(四)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统一时间、统一阅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工会相关政策法规、社会工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内容。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1: 3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书等。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时的基本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退役军人证件等证书原件进行核验。

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向面试人员本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评定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相关证件条件优先,依次为: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3.劳动关系协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者;优先条件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条件仍相同的,将采用面试加试的方式最终确定。

(七)考察和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不在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是否有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况。

3.在考察和体检环节中,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录用资格,已经被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或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及优先原则进行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资格审查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会社会工作者,用工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工会社会工作者工资一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试用期两个月,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 80%。招录的工会社会工作者将由辽中区总工会审核后,报沈阳市总工会并向辽宁省总工会进行备案。

3.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会社会工作者,如在签订合同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4.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如有聘用人员离职情况时,将采取递补方式补录人选。递补原则为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及优先原则进行递补。如符合递补条件人员均放弃入职,则取消递补该岗位。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通畅;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报考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30

附件:

附件1: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沈阳市辽中区总工会

2025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liaozhong.gov.cn/gsgg/202509/t20250901_4897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