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厦门市翔安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3名)
2024-08-06 01:06:33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名。具体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8月)》(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军人随军随调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岗位待遇、工作内容咨询电话:附件1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5日~9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六楼报名处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法定上班时间):0592-7889273

  005岗位报名地点:翔安区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1603室,咨询电话:0592-7061638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依序装订成册):

  1.报名表(附件2,005岗位报名表为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数码证件照(3张)

  5.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申请加分或随军家属申请放宽年龄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提供接收安置所在的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

  ②符合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福建省毕业生提供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

  ③军人随军家属提供军人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5)。

  军人随军随调家属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①随军家属,指经军队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在报名截止日前办理了随军厦门手续的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含驻厦部队中符合移交地方尚未移交的退休人员、转业厦门待安置人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驻厦部队现役干部就地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②随调随迁家属,指入伍前为厦门户籍(不含非厦门生源大中专生在院校入伍)回厦安置的军转干部的随调随迁配偶。

  上述所有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三)其它相关说明

  1.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须在报名截止日(2024年8月9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

  年龄要求计算到2024年8月。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8年8月(含)之后出生的人员,按此类推。

  2.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