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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招聘公告(
2024-08-03 23:45:11   地区:广东   浏览:0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硕士”或“本科、学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而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笔试开考比例要求。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以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组织单位将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2.面试人选:除免笔试人员外,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的,可同时纳入面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面试前,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组织: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总成绩同分处理原则: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如总成绩同分且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的,则加试面试成绩合格相同者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