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岗位计划到校,报考人员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试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选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初步审查结果可当场知晓。初审通过的选调人员报考资料,由所在学校集中报送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8月5日凭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未按期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面)试时间:2024年8月6日
2.笔(面)地点:见准考证(通知书)。
3、考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
城区义教阶段、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由市教育局统一负责,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笔试内容:义教阶段以师范通识教育为主要内容,涵盖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政治、经济、信息技术、师德师风、新课标等方面知识。幼儿园含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其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本次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市实验高中选调方式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需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专业技能示范。
本次面试教材版本采用我市高中现行使用教材版本。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报名人数与学科分配计划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方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开考或调减相应学科计划到其它竞争性强的学科。
5.笔(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
考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成绩按零分计算。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视为合格,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学科,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考试合格人数未能满足学科分配计划录取人数的,由市教育局研究后调减相应学科计划到其它竞争性强的学科。
6.录取
初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岗位计划按分配指标分到教联体学校(一小、七初分到乡镇),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的1:1比例录取。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并列造成超出选调名额的,在基层服务年限长的优先选调,如再次并列,以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较多的优先选调。
(五)公示
考试成绩在麻城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调查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拟录人员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被考核对象若在师德方面存在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违反教育局师德规定、违反廉洁信访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教育局根据分配计划表和岗位需求安排到城区学校任教。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组织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报教育局备案批准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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