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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黔南州惠水县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简章
2024-07-25 23:46:59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群众满意的职业化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工作组织机构

  本次选聘工作在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惠水县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选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三)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面谈、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3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惠水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社会)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1.惠水户籍(生源)人员,或配偶为惠水户籍人员,且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28日;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惠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社会)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身体素质: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2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州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5)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6)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7)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8)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

  (9)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含2024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10)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惠水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村级文书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