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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20人)
2024-07-24 22:03:11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于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具有五岳之首美誉的泰山脚下,现占地983亩,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达4.4亿。设有机电、汽电、财经、建筑、生物、信息、教艺、旅游、军民融合教育、开放教育、基础部、思政部等系部,在校生1.9万余人,教职工653人,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00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教育部骨干、省重点建设及省特色专业15个;省级精品课、省资源共享课、省社区教育精品课程、省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资源39门。

学院是全国职教先进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全国定向培养军士试点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验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3+2”专本贯通试点院校、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省春季高考技能主考院校、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省校企合作一体化示范校、省乡村振兴示范性职业院校、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省优秀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省首批大数据人才实践基地。

二、应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7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应聘条件

按照《泰安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办法》(泰人社发〔2022〕6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该定向岗位人员还需同时符合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资格由入伍批准地县级兵役机关和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查确定并负责解释。

(四)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4年7月26日以前取得。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