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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7-24 22:06:42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射阳教育实际,2024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就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自愿在射阳县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确保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04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具备《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应聘相应的岗位。

  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可应聘相应的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④2024年8月2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0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

  江苏省射阳中学石老师:13815531668

  射阳县盘湾中学安老师:13485225310

  射阳县海都中学钟老师:15861978695

  射阳县第六中学成老师:13813217180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夏老师:13921867261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4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以及报考01-03岗位的考生在2024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报考04岗位的考生提交个人承诺书,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