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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下半年四川省曲艺研究院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7-24 22:11:29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曲艺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sc.gov.cn/,下同]、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官网[http://www.scsqyyjy.com/,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曲艺

研究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环球中心W2区9栋1单元4楼

承担曲艺以及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研究、保护、传承、展演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曲艺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者,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6)赴台陆生按《做好陆生赴台回大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4号)有关要求执行,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按《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在我省事业单位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567号)规定执行。

  2.其他条件:

  (1)报考曲艺表演演员和戏曲表演演员岗位的考生取得艺术系列演员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者,不受学历、学位、专业限制。

  (2)报考编剧岗位的考生取得艺术系列编剧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者,不受学历、学位、专业限制。

  (3)报考二胡器乐演奏员岗位的考生取得艺术系列演奏员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者,不受学历、学位、专业限制。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