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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焦作修武县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24 22:14:45   地区:河南   浏览:0

  根据《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5名。现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5人,其中县直事业单位10人,乡镇事业单位10人,县卫健委事业单位45人。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等相关内容详见附件1《修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其他等条件(详见附件1)。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报名时将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相关项目中详细注明。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

  7.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在修武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下派到修武县服务的大学生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修武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目前仍在修武县乡镇特岗工作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提供修武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未进入机关事业编制的。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服务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条件说明:

  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5.在网上报名时,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在个人简历项中规范填写工作单位及起止时间。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全过程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