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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滨州职业学院招聘初级岗位人员公告
2024-07-25 23:30: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滨州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人员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进行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滨州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0: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职业学院网站(www.bzpt.edu.cn)招聘报名入口或关注滨州职业学院官方公众号,点击菜单栏“聚|滨职”,选择“社会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没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2024年8月2日16:00后,尚未资格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尽早报名,报名后及时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31日11:00—8月3日10: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