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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韶山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4-07-17 11:50:17   地区:湖南   浏览:0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②A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到2: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题占30分,试教占70分。当A类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时(不含40人),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先进行答题,第二环节再进行试教,根据答题成绩从高到低按照5:1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同一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答题成绩时,并列人员都进入试教环节。当A类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内(含40人)时,所有面试对象答题和试教同时进行。①答题:现场答题。②试教: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B类岗位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题占30分,试教占70分。①答题:现场答题。②试教: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A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总成绩。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在韶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上的相关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