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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湘潭韶山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4-07-17 11:50:17   地区:湖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韶山市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在韶山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单位与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个岗位共7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韶山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后称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岗位计划分为A、B两类专业技术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只需面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1.A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中名优教师5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人。“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年度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A类岗位考生: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前)的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

  ③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④近五年内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⑤近五年指导学生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所报岗位学科县市级一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

  注:“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指从2019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2.报考B类岗位考生:

  ①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②应聘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国(境)外的学历,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③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中职)中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县(市、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7.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