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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2024-07-17 11:53: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面向社会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024年度共招聘177名,含第一批招聘公告126名、本次(第二批)招聘公告51名,其中研究生26名、本科生120名、专科生31名。详见附件:《2024年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特岗全科医生。2024年度共招聘31名,含第一批招聘公告24名、本次(第二批)招聘公告7名,其中登封市2名、巩义市2名、荥阳市2名、管城区9名、二七区2名、中原区7名、新郑市2名、中牟县2名、惠济区3名。详见附件:《2024年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学和康复治疗技术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是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特岗全科医生。

  一是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安排。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及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一般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在此基础上仍未完成年度招聘任务时,各区县(市)可根据情况,在乡镇卫生院已取得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在编医务人员中,招聘部分特岗全科医生到偏远乡镇卫生院(县级政府所在地和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外)工作,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但招聘比例不得超过该计划总招聘人数的20%。

  二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我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总体招聘公告,具体招聘工作由招聘县区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卫健委结合实际发布本地招聘公告,公布在各区县(市)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区县(市)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渠道,并负责开展具体招聘工作。

  四、待遇保障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