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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周口市事业单位第一批人才引进公告
2024-07-15 12:50:02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周口英才计划”,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周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446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含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周口临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359人,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第一批)》;项城市35人、太康县26人、鹿邑县26人,岗位需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各县(市)人才引进公告。

  本公告中“双一流”高校是指国内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147所高校。

  二、信息发布

  (一)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以本公告为准,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报名邮箱详见附件2:《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用人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二)县(市)人才引进信息以各县(市)人才引进公告为准,各县(市)公告发布网站、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县(市)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信息一览表》。

  三、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才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年龄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规定,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三)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本科学习阶段须为全日制本科(含全日制专升本)。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以下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周口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6.高校招生分数低于本校统一录取分数线的其他校区或分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等,以及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四、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2024年7月30日24:00。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附件4:《周口市市直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批人才引进报名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以“报考单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1.报名表(本人签字扫描件,含本人近期正面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全部学习阶段);

  3.职称证书(如有)。

  报名时间以用人单位邮箱成功接收报名材料为准。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发送以后请注意与用人单位联系确认。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全过程。

  (三)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人才引进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不高于10:1时,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岗位计划数比例高于10:1时,由用人单位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