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分数要求:岗位代码P01-P12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岗位代码P13-P30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八)调剂
报考岗位代码P01-P12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在面试考核结束后,招聘计划数未招满的岗位方可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通过合格分数线、未入围原报考岗位、符合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岗位调剂。若考生放弃岗位调剂,则依次递补调剂。
(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岗位代码P01-P12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代码P13-P30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等的,重新举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十)体检、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公示、递补、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卫生健康局,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3.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平阳县人民医院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2《平阳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2024版)》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需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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