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经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七)岗位代码P01-P12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学历要求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本科阶段为非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已与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3.原属于平阳县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于2024年7月5日24时之后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手续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健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及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5日24时。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8:30—7月1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17日8:30—7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rszp.pyhosp.com),点击用户注册,登录后完善个人资料,选择招聘报名→查看计划→选择岗位报名,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完善个人资料时,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通过填写虚假信息获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招聘资格。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上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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