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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2024-07-05 13:11:05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为及时补充我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决定开展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1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1日-2006年7月11日期间出生)。幼儿园教师岗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为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职称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的人员,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钦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了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报考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爱党爱国,服从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二)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其他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4年7月11日前(含11日,下同)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2.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11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考试招聘的方式。在钦州人才网、钦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之后,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人员填写好《2024年钦州市外国语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照招聘日程及报名时间段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