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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4 23:38:15   地区:湖北   浏览:0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满足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为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一是教育规划研究、教育管理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教学评估研究;二是教育教学理论与应用研究和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促进教育学科发展;三是开展教育教学实验研究,总结教育科研经验,推广教育科研成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提供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四是开展教育科研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五是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评估体系,具体实施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评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hbsjkyzp@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就读大学以来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一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需求,严格审查报名人员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重点审查其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与报考岗位之间的符合性,报院党委研究审议后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