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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名)
2024-07-04 00:1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聊城市茌平区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在茌平入伍的或茌平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7月15日。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www.chi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错过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5日11:00-7月18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在聊城市茌平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如招聘主管机关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