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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4-07-02 22:18:05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57名。其中:普高(职高)学校教师岗位22名,普通初中、小学学校岗位12名,特殊教育学校岗位21名(儿童康复3名,高中学科1名,初中学科9名,小学学科8名,其中1名高中教师到普高任教,11名初中、小学学科教师安排到农村普通学校任教),幼儿园教师岗位2名,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为199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我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501”)及报考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岗位代码“408”)的,年龄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3.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生源地是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501”)及硕士研究生报考符合岗位的,不限户籍。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8日24时。

  4.人员身份要求:苍南县公办及民办幼儿园现任教师是指在苍南县公、民办幼儿园工作连续满1年的现任在职幼儿园教师,身份以《苍南县幼儿园现任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认定为准,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岗位代码“408”)的,身份以《苍南县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附件4)认定为准。

  5.学历学位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教师资格证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具备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科学岗位,具备高中政治、高中历史、高中地理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社会岗位,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报名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进入招考程序下一个环节的资格。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须于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延期至2025年8月20日前取得);

  8.专业要求:以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注明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报考职高专业类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须相关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专业不限。专业资格审查详见《苍南县2024年教师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在校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