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北京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7-02 22:45:33   地区:北京   浏览:0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需求实际,现将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4.招聘范围为“不限”的岗位,限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5.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30岁及以下”指1993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的;

  6.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应在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时间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教师岗位需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如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在2024年9月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7.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8.《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学校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9.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工作具体安排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9日10:00至7月10日16:00期间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门头沟区事业单位一个岗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报名登录网址: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https://www.bjmtg.gov.cn/rskszp/)选择“门头沟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进行登录报名。

  首次使用该系统的报考人员,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填报操作。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7月9日10:00至7月10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4年7月9日10:00至7月10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请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系统报名且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7月12日10:00至7月12日16:00登录门头沟区人事考试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请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