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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州连江县补充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4-06-28 12:44:02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连江县补充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拟面向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以下两类对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一)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二)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4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4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本次招聘对象不含连江县在编在岗教师及2024年连江县教师招聘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连江县西凤路6号天丰大厦8楼)

  (四)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原件1份(考生签名于报名现场进行)。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复印件1份,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各1份。2024届毕业生允许7月31日前提供。

  5.2024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件)1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求经所在高校院系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大学期间课程成绩。

  6.优秀师范生证明。此项仅优秀师范毕业生提供。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参加教资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研究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8.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或港澳等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另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

  9.其他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无法提供的,经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三)开考比例: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或延长报名时间,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