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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2024-06-27 10:16: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招聘人员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永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数量、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江永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江永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报考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报考人员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服役期限、任职期限、各类证书等)均应在2024年7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