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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沧州广播电视台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5 10:22:36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台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员和电视大型活动导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不限户籍。

  (二)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电视大型活动导播1名、广播新闻播音员2名、电视新闻播音员2名。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7月8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3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广播电视台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报名地点:沧州市解放西路5号沧州广播电视台前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赵老师0317-2102730、2023552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PDF扫描件,扫描件以U盘形式存储,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1)下载并填写《沧州广播电视台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下载并填写《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承诺书》(附件4)。

  (4)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