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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25 10:23:0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五)选岗

  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选岗的先后顺序,考生选定岗位签字确认后不可改选其他岗位,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严格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了解,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岗位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漠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57-288569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54802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附件1:2024年漠河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漠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1日

  原标题:2024年漠河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e.gov.cn/mohe/c101075/202406/c13_2861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