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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2024-06-22 11:36:35   地区:浙江   浏览:0

  4.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时政知识、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为主)、教育教学理论(课程标准、教材教法、通识理论、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专业知识。

  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数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不足相应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2.领取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面试

  入围面试的考生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由模拟上课和素质测试两个环节组成,模拟上课和素质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模拟上课和素质测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政审(或考察)对象。素质测试内容包括舞蹈(时长不得超过90秒,音乐自备U盘)、自弹自唱和简笔画(内容由评委指定)。

  (三)体检、政审(或考察)

  面试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素质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及纳入待聘教师储备库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其中幼儿教师部分体检指标以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或政审)对象。入围事业编制的,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考察;入围待聘教师的,按规定进行政审。体检、考察(或政审)有不合格的,或有放弃体检、考察(或政审)的,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或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考察(或政审)合格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事业编制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莲都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本次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素质测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或政审)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相关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