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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6-22 09:12:59   地区:江苏   浏览:0

  江苏省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保健、医疗、康复、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淮安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4日16:00)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以下简称“两同等对象”。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4年毕业生招聘。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7、已取得执业资格的报考人员执业范围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2022年1月4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分为两部分:

  岗位代码为01的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报名的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妇幼保健院投递自荐材料(简历投递邮箱:2638027025@qq.com),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报名咨询电话:0517-8968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