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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试前置招聘教师简章(第二批)
2024-06-22 09:13:42   地区:山东   浏览:0

  一、学校简介

  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威海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于2017年9月正式启用,由原市属威海工业技术学校、威海市交通学校、威海会计学校三所学校整合新建而成。学校总投资15亿元,占地600亩,总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开设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工程、艺术设计、汽车工程、餐旅服务、财经商贸7大专业群,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中餐烹饪、计算机网络技术、物流服务与管理等24个专业,实训设备总值1.1亿元,在校生达到6000余人,教职员工419人。

  学校牢牢秉承“植根威海·服务发展”办学理念,着力推进“红色浸润·匠心育人”党建品牌、“分层分类培养”体系建设、“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等改革创新,潜心打造办学品牌,成为威海市中等职业教育的领雁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和山东省示范性中职学校、山东省第一批高水平中职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6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6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4年8月15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4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初级岗位共3个,拟招聘教师6名,详见《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第二批)》(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汇总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

  招聘单位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在威海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简章,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4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