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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山市金口河区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22 09:17:45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教师专业化(微型课)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如同一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仅做为入围面试的依据。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予以确定。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jkhq/)进行公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次数为1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k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本次考核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市金口河区纪委监委0833-2711083)。

  六、咨询方式及特别提示

  (一)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及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713333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0833-2714889;

  (二)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