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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阳泉平定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6-19 11:47:16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4〕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平定县综合托育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护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表现良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或技能条件(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高职本科、高职或专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高职本科、高职或专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按照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认定。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