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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市商贸幼儿园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2024-06-18 16:43:37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南人社发〔2022〕4号)等规定,我园拟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方式面向全国招聘幼儿教师3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研究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南充市教体系统直属单位(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符合相关岗位要求,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2.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到院、校以上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研究生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本科专业一致。报考考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所报学科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幼儿(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7)具备教师从业的其他条件。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7: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82841925@qq.com,联系电话:13458262504。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南充市商贸幼儿园北湖园区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花市街53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南充市商贸幼儿园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2份。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4)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出具学校主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