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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6-18 17:0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为适应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18名、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置博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9个、硕士研究生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4个、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C开头的岗位)9个。因学院专业发展需要,辅导员岗位设置专业条件,所有辅导员岗位人员入职后,按照学院专职辅导员要求实施管理。具体岗位情况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编制备案制人员为编外招聘,纳入编制外用人控制数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虽有残疾,但不影响履职,符合体检标准的人员亦可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赣州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及拟聘用人员,但未完成聘用程序人员;

  此外,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的有关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要求。

  2.学历学位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202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院校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3.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版)》(附件2)、《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附件3)的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