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 招聘公告
2024-06-13 17:01:49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了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村医生的管理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村医生待遇,使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3号)和《港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南政办〔2020〕7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村医生队伍,现公开招聘村医生39人,特制订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总量控制,平稳过渡”的整体统筹原则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以及“定期培训,分类考核,合格聘用,规范监管”的聘用管理方法,招聘长期适合在政府投资建设并实行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的村医生。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医师执业道德规范。

  2.医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3.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4.首次注册到政府办村卫生室的村医生年龄在男性18-45周岁(2006年6月14日-1979年6月14日期间出生)、女性在18-40周岁(2006年6月14日-1984年6月14日期间出生)。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承担相应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诊疗工作任务。

  6.服从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调配。

  7.聘用的村医生只能专职从事村医生工作。

   8.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报考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为贵港市港南区。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面试成绩同等情况下,户籍为贵港市港南区考生优先聘用)。

  (三)考试成绩同等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

  1.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2.具有2年以上农村卫生工作经验的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3.符合条件的女村医生或本村户籍的村医生。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女性40周岁以下)。

  (四)直接考核聘用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后具备以下条件的村医生免面试,直接考核聘用:

  1.具备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2.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

  3.通过国家卫生职称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年龄、工作年限(服务期)、取得资格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6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于2024年6月13日在港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可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资格证书、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招聘卫生室所在地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报名,填写《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招聘单位初审合格后(原件审核,上交复印件),汇总报送港南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复审。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6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2024年贵港市港南区村医生“镇聘村用”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4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乡村医生资格证、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