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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运城河津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3人)
2024-06-10 11:07:30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为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3名(其中:市直其它事业单位25人、教育系统60人、卫生系统38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的教育体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小学)和幼儿园将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具体学校。

  小学段:语文学科第1、2名分配在实验小学,第3、4名分配在第二小学,第5、6名分配在第四小学,第7、8名分配在城区中心校,第9名分配在赵家庄中心校,第10名分配在僧楼中心校,第11名分配在樊村中心校,第12名分配在清涧中心校,第13名分配在铝基地毓秀小学,第14名分配在铝基地太华小学;数学学科第1名分配在第二小学,第2名分配在第四小学,第3名分配在城区中心校,第4名分配在僧楼中心校,第5名分配在樊村中心校,第6名分配在下化中心校,第7名分配在铝基地朝霞小学,第8名分配在铝基地曙光小学;英语学科第1名分配在小梁中心校,第2名分配在城区中心校,第3名分配在赵家庄中心校,第4名分配在樊村中心校;音乐学科第1名分配在僧楼中心校;体育学科第1名分配在实验小学,第2名分配在小梁中心校;美术学科第1名分配在赵家庄中心校。

  幼儿园段:第1名分配在小梁中心园,第2名分配在柴家中心园,第3名分配在阳村中心园,第4名分配在城区中心园,第5名分配在赵家庄中心园,第6名分配在僧楼中心园,第7名分配在樊村中心园,第8名分配在清涧中心园,第9、10名分配在铝基地中心园,第11-14名分配在市直机关幼儿园,第15-17名分配在第二幼儿园,第18名分配在第三幼儿园,第19名分配在第四幼儿园。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6月7日以后出生;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在军队服役五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