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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第1次招聘公告
2024-06-05 15:02: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工作需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分支机构2024年第1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招聘人员类型要求

  “2024年毕业生”是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招聘人员类型为“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或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材料。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合作办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材料。

  (四)专业要求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的专业领域认定为准),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选择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