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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阜新市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告
2024-05-30 17:51:33   地区:辽宁   浏览:0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面试、体检、岗位选择、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招聘工作由纪检部门进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一科,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综合试卷,试题内容为客观性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二)面试

  1.人员确定

  按招聘岗位总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法

  实行笔试、面试权重计分方法,笔试和面试所占比例各为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总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比对,分数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中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比对,分数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员。

  (四)岗位选择

  体检合格者进入岗位选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如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现场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岗位选择人员只能选择市直或本人入伍时户口所在县区的招聘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岗位选择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

  岗位选择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