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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保定徐水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1名)
2024-05-29 08:59: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提高我区事业单位工作效率,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字〔2011〕70号),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保定市徐水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1人,资格条件等详见《保定市徐水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7日至2006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7.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还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3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4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