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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沂河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人)
2024-05-27 16:20: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毕业生(2024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3届、2022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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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沂河新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和初审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30日9:00—6月3日16:00。

初审时间:5月30日11:00—6月4日16:00。

查询时间:5月30日11:00—6月4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沂河新区网站(http://www.leda.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准确无误并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要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539-8866671咨询。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30日11:00—6月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2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4年6月4日16: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提交后,请于2024年6月5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应聘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