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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27 10:44: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坐落于泉城济南,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省唯一一所公办特殊教育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全国残联系统开办最早的残疾人职业教育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主要招收视障、听障、言语障碍、肢体功能障碍、多重障碍学生和有志于从事残疾人康复及教育等工作的健全学生,开展残疾人和残疾人康复及教育工作者的学历教育以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全国青少年道德培养实验基地、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和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设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系、医学康复系、特殊教育系、信息技术系等5个系,有工艺美术品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服装设计与工艺、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特殊教育(师范类)、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9个专业。工艺美术品设计、特殊教育两个专业为省级特色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康复治疗技术、特殊教育两个专业为全国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传统玉雕、蜡染画创作和墩绣装饰艺术为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传统黑陶工艺项目为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2019年,学院与济南大学合作实施特殊教育专业3+2专本贯通培养。

  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目前有3个大师工作室、1个名师工作室和3个实践教学基地;建有5个校内实训基地、53个实训实验室,与知名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深度合作,建立77个校外实训实习基地,有效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位于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的新校区占地面积约500亩,规划建筑面积22万㎡、可容纳5000人全日制就读,已于2023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其他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以后出生);

  6.报考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024年5月27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五级至八级,2024年5月27日前核发),且为山东户籍的残疾人,可应聘符合条件的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ddpf.org.cn)和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sdse.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