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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市沂水县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4-05-24 16:53: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沂水县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6月1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0.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沂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1.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23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沂水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沂水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含)、军纪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已通过定向招聘考试的大学生士兵;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加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A类岗位和B类岗位。

  A类岗位:机械教师岗位、电子商务教师岗位、艺术设计教师岗位、数字媒体教师岗位、机电教师岗位、电子技术应用教师岗位、电梯教师岗位、机器人教师岗位、教务教师岗位、学生管理岗位。

  B类岗位:数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汽车维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焊工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机械设备维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沂水县技工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6月11日9:00—6月14日16:00。

  2.查询时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沂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shu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更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6月1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